质检办特〔2008〕131号
关于召开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副省级城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:
为了贯彻落实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精神,总局定于4月10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,会期2天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会议内容
总结2007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,全面部署2008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;重点研究落实奥运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措施。部署“隐患治理年”活动和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,对全国特种设备安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。
二、参加人员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、副省级城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主管局长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(机电类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分设的,各派1名)。
三、其他事项
(一)会议地点:北京金台饭店(北京市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38号,电话:010-63095959)。
(二)报到时间:2008年4月9日,报到当天安排接站。
接站联系电话:010-84241361;
联系人:北京首都国际机场:白涛,13146718483;
北京火车站:乔萍,13146718459;
北京西客站:李伟,13146718476。
(三)请与会人员于4月7日前将会议回执(见附件)传真至010-84242509。
会务联系人:杨吉生;
联系电话:010-84241361;
手 机:13381285255。
附件:会议回执.doc
二〇〇八年三月三十一日














